5月9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公布关于印发《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通知。
《规定》明确: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
《规定》要求:把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职称,以及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换发的重要条件。
2021年10月1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等四部门印发了《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相比意见稿,此次正式发布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有两点变化:
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省级以上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
省级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中央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市级、县级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省级以上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每篇(条)折算为10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20学时,同一作品不累计计算。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不断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新闻记者证管理办法》等,结合新闻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国家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网信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新闻单位从事新闻采编岗位工作,并持有新闻记者证的人员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健全完善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机制,不断增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脚力、眼力、脑力、笔力,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和人民放心的新闻舆论工作队伍,为推动新时代的新闻舆论工作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服务大局,确保导向。紧紧围绕的新闻舆论工作职责使命,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教育,把政治能力建设贯穿继续教育全过程,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以人为本,按需施教。遵循新闻传播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结合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职责,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恪守职业操守、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升岗位履职能力。
(三)改革创新,注重实效。创新方式方法,适应形势任务发展变化,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培训内容更新机制,不断提高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科学化水平,引导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所学知识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第五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新闻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为本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保障和支持。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脱产或半脱产参加继续教育活动的,所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工资、福利等待遇。
第六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国家新闻出版署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政策,指导监督全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组织实施。
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对本行业本领域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八条各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负责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后,可按要求自行组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其他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公需科目包括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新闻专业技术人员从事新闻工作必须具备并应当掌握的行业政策法规和新闻采访、媒体融合等专业知识,以及行业发展需要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
国家新闻出版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规划公需科目课程和教材建设,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筹规划本行业本领域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课程和教材建设,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一)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面授、网络等继续教育培训活动;
(三)承担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的新闻类研究课题,或承担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
(四)在拥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认定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新闻类或与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学术著作、译著等;
(五)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新闻单位与高校互聘交流计划,担任高校有关课程(讲座)授课(报告)人;
(六)担任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宣讲、巡讲,举办的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等授课(报告)人;
(八)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省级以上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
(九)参加所在单位或相关专业机构等组织的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关的专业类培训;
(十)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其他继续教育形式。
第十一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学时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
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时,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或顺延至下一年度。
第十二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规定第十条规定形式的继续教育,其学时计算标准如下:
(一)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公布的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面授培训,每天按8学时计算。
(二)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网络培训,按实际学时计算,每年最多40学时。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以上相关专业学历(学位)教育,获得学历(学位)当年度折算为40学时。
(四)独立承担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的新闻类研究课题,或独立承担国家级科研基金项目,课题结项的,当年度每项折算为40学时;与他人合作完成的,主持人每项折算为30学时,参与人每人每项折算为10学时。
(五)独立公开发表新闻类或与工作相关的学术论文,每篇折算为10学时;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人每篇折算为5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20学时。
(六)独立公开出版与工作职责相关的学术著作、译著等,每本折算为30学时;与他人合作出版的,第一作者每本折算为20学时,其他作者每人每本折算为10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40学时。
(七)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新闻单位与高校互聘交流计划,担任高校有关课程(讲座)授课(报告)人,按实际授课(报告)时间的6倍计算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50学时。
(八)担任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宣讲、巡讲,举办的培训班、学术会议、专题讲座等授课(报告)人,按实际授课(报告)时间的6倍计算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50学时。
(九)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组织的新闻类评比、竞赛等,获得优秀以上等次,获奖当年度每项折算为30学时,同一作品不累计计算。
(十)省级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中央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中央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市级、县级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主题报道活动,所采写的作品(或提供的素材)在省级以上媒体主报、主屏、主频率或其所属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首页首屏等刊播,每篇(条)折算为10学时。每年最多折算为20学时,同一作品不累计计算。
(十一)参加所在单位或相关专业机构等组织的与本单位业务范围相关的专业类培训,每年最多折算为30学时。
第十三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学时登记管理。学时登记实行分级负责、逐级审核,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分别制定。
省级有关主管部门每年将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审核情况送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第十四条参加挂职锻炼或外派等重大专项工作的,由本单位出具证明,报省级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可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由于伤、病、孕等特殊原因无法在当年度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可适当顺延完成。
第十五条国家新闻出版署、广电总局、国家网信办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加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建设,推动构建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布局合理、开放有序的继续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并引导行业协会、培训中心、高等院校等具备培训条件的单位参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第十六条继续教育机构每年须将培训方案、课程内容、授课师资等报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审核。
第十七条继续教育机构须具备与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适应的教学设施、场所、师资队伍和管理力量,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继续教育机构应当认真组织实施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教学计划,严格执行有关学员、师资管理规定,严肃学习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根据考试考核结果如实出具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证明。
第十九条继续教育机构要突出政治引领,把提高政治觉悟、政治能力贯穿教学管理全过程,全面提升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政治素养、理论水平、思想作风和业务能力。
第二十条建立继续教育师资库,建立健全符合新闻工作特点和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成长成才规律的师资动态管理机制。
第二十一条各级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直接举办继续教育活动的,应当突出公益性,不得收取费用。
第二十二条继续教育机构不得采取弄虚作假、欺诈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不得以继续教育名义组织旅游或与培训无关的活动,不得以继续教育名义乱收费或只收费不培训,以及从事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新闻单位应当建立本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与使用、晋升相衔接的激励机制,把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评价、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职称,以及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换发的重要条件。
第二十五条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对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新闻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六条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定期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本地区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机构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评价继续教育机构办学质量的重要标准和承担下一年度继续教育任务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新闻专业技术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在学习培训期间违反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的,所在单位可视情给予批评教育、不予报销或者要求退还培训费用等。
第二十九条继续教育机构违反本规定的,由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中国人民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所属新闻单位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参照本规定执行。
职称是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以及成就的等级称号,反映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和技术水平、工作能力的工作成就。就学术而言,它具有学衔的性质;就专业技术水平而言,它具有岗位的性质。专业技术人员拥有何种专业技术职称,表明他具有何种学术水平或从事何种工作岗位,象征着一定的身份。
6、不仅仅是企业资质升级和办理,还有资质维护都是需要具备职称的人才的,而且需要很多,建筑行业职称是资质企业提升的必须条件
7、在事业单位里职称最有用,直接和工资挂钩,事业单位和私企一直是最受重视的,有了职称就有机会升职加薪
8、从社会角度来说,职称评审体现的是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精神,说明国家重视高学历、高端人才,这也是社会地位和价值的体现
2022年度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直属单位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已完成,请评审通过人员按以下安排领取工程师书面材料:
一、申报材料当时交于市、区人才服务中心的评审通过人员,请于4月23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到相应市、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书面材料。(市、区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当时交于燃气工程受理点、装饰设计受理点、BIM受理点、项目管理受理点、安装工程受理点和市政设计受理点的评审通过人员,请于4月24日至4月2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到相应受理点领取书面材料。(各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
三、申报材料当时交于中评委办公室(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美欣大厦)18楼)的评审通过人员,请于4月23日至4月28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到中评委办公室领取书面材料。
领取材料时,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需带好委托书、本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由单位统一领取,代领人需带好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注:书面材料包括申报表和批文。申报表需归入个人人事档案,批文交给单位,遗失不补。
地址: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1号(花园坊节能环保园)B2栋三楼3001室(上海市建设工程咨询行业协会)
4月21日,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
实施办法(试行)中指出,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置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级,包括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11个专业。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激发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吸引各类人才在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研究制定了《安徽省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3年4月25日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至电子邮箱:。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的二十大精神和习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广大乡村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积极性,打造乡村全面振兴安徽样板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结合安徽省乡村振兴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主要面向长期扎根基层、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经营的高素质农民、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企业经营主体人员、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人员、农村手工艺者、民间艺人、技术能手、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带头人、电商营销人员及其他涉农乡村人才。
第三条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设置11个专业,即: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
(一)乡村振兴农经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农经师、乡村振兴农经师、乡村振兴高级农经师。
(二)乡村振兴农艺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农艺师、乡村振兴农艺师、乡村振兴高级农艺师。
(三)乡村振兴农技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农技师、乡村振兴农技师、乡村振兴高级农技师。
(四)乡村振兴农林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农林师、乡村振兴农林师、乡村振兴高级农林师。
(五)乡村振兴农建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农建师、乡村振兴农建师、乡村振兴高级农建师。
(六)乡村振兴工艺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工艺师、乡村振兴工艺师、乡村振兴高级工艺师。
(七)乡村振兴兽医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兽医师、乡村振兴兽医师、乡村振兴高级兽医师。
(八)乡村振兴畜牧专业:乡村振兴初级畜牧师、乡村振兴畜牧师、乡村振兴高级畜牧师。
(九)乡村振兴水产专业:乡村振兴初级水产师、乡村振兴水产师、乡村振兴高级水产师。
(十)乡村振兴电商营销专业:乡村振兴初级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电商营销师、乡村振兴高级电商营销师。
(十一)乡村IM电竞 IM电竞app振兴农业机械化专业:乡村振兴初级农机化师、乡村振兴农机化师、乡村振兴高级农机化师。
第五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在乡村群众中有良好声誉。
第六条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申报,不唯学历、不唯年龄、不唯奖项、不唯论文,凡是扎根乡村、振兴农业的人才,均可申报。
(三)伪造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材料,以及提供虚假业绩、虚假贡献,剽窃他人业绩成果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
(一)扎根乡村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负责人和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村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的带头人,涉农新业态的乡村人才。
(二)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水IM电竞 IM电竞app平,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能运用现代的科技、信息等手段服务乡村建设发展,创办一定规模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带动就业创业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在农产品良种繁育、栽培管理、土肥植保及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具有技艺技能的乡村人才。
(二)在相关农业生产领域具有较高超的特殊技艺,能够培养传承人,在当地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在指导农业生产、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农科技成果奖,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或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农业技术应用、农村能源发展、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实用技术应用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在已有技术上进行创新,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一技之长,善于吸纳和利用现代科技,解决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农科技成果奖,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乡村造林绿化、种苗花卉、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林下经济及林产品加工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林业生产实用技术应用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在已有技术上进行创新,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担任一定规模以上涉农涉林企业承办人或技术指导,解决涉农涉林企业技术发展难题;独立或联合带动周边100户以上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农涉林科技成果奖,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乡村规划管理、农田建筑施工、景观园林、房屋棚室建设设计施工(乡村设计师、乡村建设工匠等)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建筑设计、建筑施工、乡村规划治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具有一定的技术研究能力,能够撰写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的研究成果或技术报告。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手工业、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民间艺人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在乡村工艺美术、民间手工艺、民间演艺领域具有较高超的特殊技艺,能够培养传承人,在当地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市级及以上奖励或称号;或获得市级及以上工艺美术领域重要(人才)奖项;或技能技艺通过国家级认定或国家级社团组织的评价;或获得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并转化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动物疫病诊疗、防治、检验检疫、动物疫病公共卫生管理以及相关知识宣传普及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动物疫情防控技术应用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在已有技术上进行创新,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担任一定规模以上畜牧生产企业疫病防治技术指导。善于吸纳和利用动物疫病防治前沿理论技术,解决畜牧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农科技成果奖,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二)动物生产及肉产品加工经营技术应用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在已有技术上进行创新,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担任一定规模以上畜牧生产企业生产技术指导。解决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农科技成果奖,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水产养殖、良种繁育、水产产品加工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经营技术应用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能在已有技术上进行创新,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担任一定规模以上水产企业养殖技术指导。解决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省级及以上涉农科技成果奖,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二)具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水平,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能运用现代的科技、信息等手段服务乡村建设发展,创办一定规模农村电子商务、营销、物流载体平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电商大赛评选奖励或称号;或获得市级及以上专业(人才)奖项;或所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营销、物流企业受到市级及以上奖励;或创办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
(二)在农业机械化领域,实践水平较高,在当地有较高知名度,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解决农业机械及机械化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获得国家专利或取得省级及以上农业机械化领域科技成果奖,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或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骨干和农民合作社骨干,农村在乡返乡下乡回乡创新创业的骨干,涉农新业态的乡村人才。
(二)熟悉掌握经济理论、方法和相关政策法规,善于利用现代科技指导规模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开展经济活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带动就业创业较为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在农产品良种繁育、栽培管理、土肥植保及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具有技艺技能的乡村人才。
(二)在相关农业生产领域具有特殊技艺,可以培养传承人,善于结合新老技术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题,在指导农业生产上能带领农民增收致富,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较为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农业技术应用、农村能源发展、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熟悉掌握农业技术知识,在相关农业生产领域中种植技术高,经验丰富,善于利用现代科技,推广技术,能独立解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难题,能够为广大农民群众推广可学习、可效仿的技术成功经验,在指导农业生产上能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乡村造林绿化、种苗花卉、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林下经济及林产品加工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具有较强的林业生产实用技术应用能力,实践经验丰富,能在已有技术上进行创新,在当地具有知名度,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担任农林企业承办人或技术指导,解决涉农涉林企业技术发展难题;独立或联合带动周边50户以上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较为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乡村规划管理、农田建筑施工、景观园林、房屋棚室建设设计施工(乡村设计师、乡村建设工匠等)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能够运用建筑设计、建筑施工、乡村规划治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IM电竞 IM电竞app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能够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工程问题。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较为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手工业、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民间艺人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在乡村工艺美术、民间手工艺、民间演艺领域具有较高技艺,在当地业内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获得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县级及以上奖励或称号;或获得县级及以上工艺美术领域重要(人才)奖项;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动物疫病诊疗、防治、检验检疫、动物疫病公共卫生管理以及相关知识宣传普及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熟悉掌握畜牧兽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能够独立操作兽医器械,能够进行一般性动物疫病防治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能够对中小型养殖场户进行技术指导,在生产实践中解决一般性技术难题。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愿意为当地畜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乡村人才。
(二)了解掌握畜牧养殖、繁育和加工等方面的技术操作流程,有推广畜牧养殖、繁育和加工实际技术经验,群众认可。能够对养殖场户进行技术指导,在生产实践中解决一般性技术难题。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愿意为当地畜牧业发展作出贡献的乡村人才。
(二)具备一定水产养殖及水产品加工经营技术,在当地具有一定知名度,获得群众认可。担任中小规模水产企业养殖技术指导。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较为突出的乡村人才。
(二)具有市场意识和管理水平,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能运用现代的科技、信息等手段服务乡村建设发展,创办农村电子商务、营销、物流载体平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个人获得县级及以上电商大赛评选奖励或称号;或获得县级及以上专业(人才)奖项;或所创办的农村电子商务、营销、物流企业受到县级及以上奖励;或创办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乡村人才。
(二)在农业机械化等领域,具备一定实践水平,在当地一定知名度,获得群众认可。解决农业机械及机械化生产实践中复杂的技术问题,产生明显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较为突出贡献,获得县级及以上相关领域重要荣誉奖励,业绩特别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成员和农民合作社成员,农村在乡返乡下乡创新创业的成员,涉农新业态的乡村人才。
(二)了解掌握经济理论、方法和相关政策法规,能运用现代科技、信息手段推动农业农村经济活动有序合规展开,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能带动当地农民增收致富,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在农产品良种繁育、栽培管理、土肥植保及农产品加工等领域具有技艺技能的乡村人才。
(二)掌握农业生产的技术要点,能独立指导农业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在指导农业生产上能自己发家致富并在当地有带头作用。
(一)扎根乡村从事农业技术应用、农村能源发展、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了解掌握一般的农业技术知识,能够向广大农民群众传授并解答相关的技术知识,能解决生产实践中出现的一般技术问题,在农业生产领域中得到群众认可和好评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乡村造林绿化、种苗花卉、森林培育、森林保护、林下经济及林产品加工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具有林业生产实用技术应用能力,实践经验丰富,在当地具有影响力,获得群众较广泛的认可和好评。独立或联合带动周边20户以上农民从事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业绩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乡村规划管理、农田建筑施工、景观园林、房屋棚室建设设计施工(乡村设计师、乡村建设工匠等)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了解建筑设计、建筑施工、乡村规划治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参与工程项目的工作能力,业绩突出的乡村人才。
(一)扎根乡村从事手工业、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工艺美术从业人员、民间艺人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在乡村工艺美术、民间手工艺、民间演艺领域具有特殊技艺,在当地业内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
(一)扎根乡村从事动物疫病诊疗、防治、检验检疫、动物疫病公共卫生管理以及相关知识宣传普及等相关领域的乡村人才。
(二)了解掌握畜牧兽医专业技术,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能力,能够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推广、普及。懂得动物疫情防控技术,具有实践经验,在当地能够开展专业技术工作,获得广大群众的认可。
(二)了解掌握畜牧养殖、繁育和加工等方面的技术操作流程,有推广畜牧养殖、繁育和加工实际技术经验,群众认可。参与有关技术试验方案,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等制定。能够对实施的技术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二)了解掌握动物水产养殖、水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技术操作流程,有推广实际技术经验,群众认可。参与有关技术试验方案,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等制定。能够对实施的技术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二)具有市场意识,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较强,能运用现代的科技、信息等手段服务乡村建设发展,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为当地乡村振兴事业做出贡献的乡村人才。
(二)了解掌握农业机械化等方面的技术操作流程,有推广实际技术经验,群众认可。参与有关技术试验方案、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等制定,能够对实施的技术工作进行经验总结。
第四十一条 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开展申报评审。各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乡村振兴人才初、中级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组织开展高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推荐申报人员需在县(区)级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公示汇总后由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
评审工作严格执行《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2018〕5号)文件有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结果在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初、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在各市农业农村(乡村振兴)部门和人社部门官网公示。
第四十二条 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证书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省内有效。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商丘人事考试网上商丘市2020年度中级职称评审结果公示(中小学教师系列除外),2020年12月23日公示的,想咨询一下,这都半年了,多久可以打证,能有个具体时间最好。谢谢了领导
职称中级证书由省人社厅职改办统一印制,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2021年4月份前仍没有印制完毕。目前我市已接收到中级证书,正在进行核实打印,专业技术人员很快将接收到自己的证书。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