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为加强中国互联网协会民主自治建设和民主管理,促进本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会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和咨询委员会。各机构职权范围、决策机制和议事程序依照《中国互联网协会章程》规定,具体组织工作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咨询委员会行使职权,应当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条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长办公会会议、咨询委员会应当制作会议纪要,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书面决议。
第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5年,每5年召开1次。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者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七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6个月,应当由理事会提名,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持换届选举工作。
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拟定换届方案,应在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2个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批。
第八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应结合本会工作实际组织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并经本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第九条会员代表大会召开前,由本会秘书处根据会员代表产生办法的规定组织在会员中推选产生代表,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会员代表进行选举人资格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和全体选举人名单。
第十条会员对选举人资格持有异议的,可以在选举人名单公布后7日内,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异议意见后7日内作出答复或补正。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主持。领导小组推选组长1人,副组长若干人,召集并主持换届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本会召开会员代表大会,须提前至少15日将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会员代表。
第十三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需经与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四条三名以上的会员代表,可以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属于会员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列入大会议程。
提案应于大会召开之前7日至大会表决前24小时内提交本会秘书处,由本会秘书处报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向会员代表大会提出的议案,在交付大会表决前,提案人要求撤回的,对该议案的审议即行终止。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应当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理事选举、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应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相关议案由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或者举手表决方式或者其它方式通过。
第十八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行使本会《章程》规定的职权,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九条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投票选举产生,与会员代表大会任期相同,每届任期5年,与会员代表大会同时换届。
第二十条根据会员代表大会的授权,理事会在届中可以增补、罢免部分理事,最高不超过原理事总数的1/5。
第二十一条每个理事单位只能选派一名代表担任理事。单位调整理事代表,由其书面通知本会,报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备案。该单位同时为常务理事的,其代表一并调整。
(一)通过会员单位自荐、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名以及理事长、副理事长提名等方式提名理事候选人;
(二)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理事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审查结果和理事候选人名单;
(三)选举人对公布的理事候选人名单有异议可以在7日内向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在接到异议意见后7日内作出答复或补正;
(二)理事单位的代表应在本单位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或在技术、业务、管理等某一领域业绩较突出;
(五)本人或所在单位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愿意承担协会理事会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一般以集会形式召开,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通讯会议不得决定负责人的调整。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由本会理事长召集和主持,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会议举行期间,理事会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第二十七条本会理事会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1人、常务理事若干人,任期5年。
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为本会的负责人,由理事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从常务理事中选举产生,负责人总数不超过常务理事会人数的1/2。
第二十八条本会理事长、秘书长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理事长、秘书长,理事长和秘书长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并不得来自于同一会员单位。
第二十九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应按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任职审批程序。
第三十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因特殊情况需超龄任职的,应按本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任职审批程序。
第三十一条本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新增或变更人选,应按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有关规定履行负责人备案手续。
本会换届,应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规定对新一届所有负责人进行备案,并须提交新一届理事、常务理事名单。
第三十二条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章程》规定的理事会部分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第三十五条常务理事会会议至少半年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三十六条常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本会理事长主持常务理事会的工作,副理事长、秘书长协助理事长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理事长可以从副理事长中确定一名常务副理事长,行使理事长授权的职责。
第三十八条在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本会设立理事长办公会议事制度,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参加,研究讨论本会重要工作,确保重要事项民主、科学、及时决策。
(三)研究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事项;
第四十条理事长办公会会议一般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理事长办公会会议由本会理事长主持,理事长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托副理事长主持。
第四十一条本会设立咨询委员会作为决策咨询机构,其宗旨是增进本会战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积极有效地推动本会改革创新和事业发展进程。
(一)对本会事业发展中带长远性、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开展综合性、前瞻性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决策建议;
(二)围绕互联网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及热点难点问题,结合本会职责开展应用性对策研究,为本会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三)对本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决策、规划、制度、项目,组织开展咨询论证,提出意见和建议,为本会决策提供智力支撑;
(四)根据本会需求,就提交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议的重要文件进行会前咨询评议;
第四十三条咨询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若干名,邀请两院院士、知名专家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府部门等业界各相关方资深专家组成,由理事长办公会提名,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四条咨询委员会与理事会任期相同,与理事会同时换届。委员由本会颁发聘书,任期5年,可以连任。
第四十五条咨询委员会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全体会议,由主任负责召集;必要时,可以就咨询评议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情况特殊时,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