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国务院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于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护照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国境和在国外证明国籍和身份的证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转让,故意损毁或者非法扣押护照。
普通护照由 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或者 公安部委托的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和 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签发。
公务护照由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们签发。
公民前往外国 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 非公务原因出国,本人向所在地的 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 普通护照。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
普通护照的有效期:护照持有人未满十六周岁的五年,十六周岁以上的十年,取消延期。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 十五日内签发普通护照。偏远地区交通不便。可以延长三十日。
护照是有人可以申请换发或补发护照:1,有效期满了/2,签证页使用完毕,3,损毁不能用,4,丢了或被偷了,5,有正当理由的其他情形
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没有国籍,不能证明身份,申请弄虚作假,正在服刑,有民事案件未了结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或罪嫌疑人,出境会对国家造成危害的人
C――执行乘客,航空,航运任务的国际列车乘务员,国际航空器机组人员,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及船员随行家属和从事国际道路运输的汽车驾驶员。
短期出国护照丢失不能使用,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