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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青海这十年〞省民政厅专场新闻发布会
栏目: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22-09-27
 9月26日,青海省举行“青海这十年”省民政厅专场新闻发布会,请青海省民政厅组成员、副厅长蒋跃成,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冯军贤,青海省民政厅救助处处长王伟,青海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马丽雅,青海省民政厅养老处处长王军介绍全省民政工作十年来的创新变革和非凡成就,并回答记者问题。  今天,我们召开“青海这十年”青海民政专场新闻发布会,我们有幸邀请到青海省民政厅组成员、副厅长蒋跃成先生,社会事务处

  9月26日,青海省举行“青海这十年”省民政厅专场新闻发布会,请青海省民政厅组成员、副厅长蒋跃成,青海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处长冯军贤,青海省民政厅救助处处长王伟,青海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处处长马丽雅,青海省民政厅养老处处长王军介绍全省民政工作十年来的创新变革和非凡成就,并回答记者问题。

  今天,我们召开“青海这十年”青海民政专场新闻发布会,我们有幸邀请到青海省民政厅组成员、副厅长蒋跃成先生,社会事务处处长冯军贤先生,救助处处长王伟先生,基层政权处处长马丽雅女士,养老处处长王军先生。

  请他们向大家介绍全省民政工作十年来的创新变革和非凡成就,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首先,请蒋跃成先生介绍“十年来全省民政系统在关注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方面的整体情况”。

  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好!很高兴今天由我和我的几位同事来向大家介绍的十八大以来青海民政工作十年的发展情况。

  的十八大以来,习两次赴青海考察调研、两次参加全国人大会议青海代表团审议,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青海发展擘画蓝图、指明方向。十年来,青海民政系统牢记嘱托、奋发进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发展,推动解决一批社会关注、百姓关切的民生问题,民政服务保障能力全面增强。

  习指出,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的十八大以来,青海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让老百姓过上幸福生活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省民政系统牢记习“三聚三基”殷殷嘱托,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在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上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十年奋斗不寻常,十年成就铸辉煌,十年发展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青海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

  十年来,累计投入民政事业经费527.6亿元,实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3759个,总计58.85亿元,集中办成一批暖民心、顺民意、惠民生的民生工程,为全面实现全省4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622个贫困村全部出列、53.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做出了民政贡献。

  我们不断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标准。十年来,累计投入各类民政救助补助资金272.31亿元,切实发挥兜底保障职能。城镇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月310元提高到现如今的每人每月700元,农村低保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19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676元;特困供养标准从2012年每人每年3100元提高到现如今每人每年12600元,达到了城市低保标准的1.5倍。实施低保扩围政策,不断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对27.1万低收入人口实施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有效巩固拓展了兜底保障的成果,有力有序衔接了乡村振兴战略。

  不断扩大基本民生保障的覆盖面。建立了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制度,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构建起省、市(州)、县三级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每年惠及11.63万残疾人。持续提升救助管理服务水平,累计投入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2.86亿元,开展街面巡查35万余次。基本建成了青海特色社会分层分类的救助体系,年均保障低保人员34万人以上、特困人员近1.7万人、临时救助人员23万人次左右、各类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1万人次、高龄和经济困难老年人40多万人、困难残疾人17万人左右。

  十年来,慈善事业蓬勃发展。累计发行福利彩票127.36亿元,共筹集彩票公益金38.08亿元;累计慈善捐赠28亿元。

  十年来,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层民主渠道不断拓展,基层民主形式日益丰富,基层民主成效持续提升,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

  我们持续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达标覆盖率达到社区94%、农村83%,3万多名社区工作者活跃在为民服务第一线,特别是近三年来的疫情防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加强社会组织管理,推动社会组织的建设,如期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任务,依法开展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的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目前,全省范围内登记管理的社会组织总量已达5997个,比2012年增长了2倍。

  持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全省持证社会工作者达1118人,比2012年增长近5.37倍。志愿者队伍超过7209支,注册志愿者已达62.8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0.6%。

  十年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日趋健全。截至目前,全省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达到 1860个、床位23470张,床位数是2012年的近40倍。老年人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综合补贴等制度不断完善,年平均惠及近40万老年人。全面推动养老护理服务进家庭、志愿服务进、康复辅具进基层、殡葬服务进小区等四进试点工作。

  我们取消了婚姻登记收费,明确了县级婚姻登记职责。分级分层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促进家庭和谐美满。

  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积极推进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加快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城镇公益性公墓项目,实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殡葬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制定出台青海省设镇、设街道标准,圆满完成了我省第二次地名普查工作,并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地名公共服务。统筹推进海东撤地设市,玉树撤县设市,茫崖、冷湖合并设市,同仁撤县设市,湟中撤县设区等重大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致力于老年大学教育事业发展,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累计为3万多名老年人提供优质的教学服务。截止目前,省老年大学共开设12门专业课程,47个教学班。1.6亿元,新建老年大学正积极筹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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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年来,以加强立法、政策创制、标准编制作为促进发展的根本途径和有效手段,全面提升青海民政事业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我们制定了《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多部地方性法规,青海民政事业健康发展的法治保障得到巩固加强。

  从省级层面制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新时代民政事业创新发展步伐 着力推进“四个民政”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意见》等若干重大政策,为有力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了制度安排。

  结合省情、民情、社情,相继出台婚俗改革、养老服务综合改革、殡葬改革等便民惠民政策,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和城乡统筹、标准统一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研究制定城乡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针对流浪乞讨人员、困境儿童、留守妇女等的相应福利保障措施相继出台。

  始终坚持规划引领发展,根据我省实际,制定《青海省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养老、殡葬、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三个专项规划,为今后五年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年来,我们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进民政工作与时俱进、革弊鼎新、攻坚克难,激发民政高质量发展活力,想法设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持续推动各项救助工作提标扩围。将全省五类、六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老年人“无劳动能力”认定年龄放宽到55周岁以上;将“二级视力残疾人”确定为无劳动能力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范围;支持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大专、本科等普通高等教育的特困人员完成学业;将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权和5000元以内的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乡镇(街道)。全面提高全省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

  全面推动实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6.45亿元为150万老年人提供急需的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2131万元在西宁市建设1950张家庭养老床位,为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专业化居家养老服务。以农村互助幸福院为依托,建立了“互助+自助”养老模式。

  创新公共事务服务机制。建成全省首个“医工结合”医学治疗与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试点平台。实施“肢体残疾患者手术与康复医疗救助”行动计划。建立全省救助返乡人员信息台账、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

  持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保障服务水平。全面建成村(社区)组织运转经费和村“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报酬体系并实现动态增长。如期完成346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依法取缔劝散非法社会组织22家,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454家。全面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第三方承接主体派遣乡镇民政工作人员1417人开展申请救助对象入户调查、信息录入等工作,极大提高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水平。

  积极推动智慧民政建设。搭建完成“全省民政统一公共服务平台”“五级民政综合信息平台”“青海民政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实现横向与省直相关部门互联,纵向与各级民政部门互通。

  回顾十年发展,我们欣喜地看到,这十年青海民政领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同时也展现出更加美好的发展前景,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以习同志为核心的中央的坚强领导,民政部的大力支持和指导,省委、省政府的科学指引和高度重视,全省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辛苦努力和无私奉献。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青海各级民政部门将更好地履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光荣使命,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青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我们民政战线新的更大贡献!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我省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救助工作。省民政厅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有哪些工作考虑?

  习指出:“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对困难群众,我们要格外关注、格外关爱、格外关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围绕强化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先后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和制度安排,综合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习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这一重点,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不断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救助管理、创新运行机制、提高经办能力,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为维护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一,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成。社会救助制度从单项救助制度发展为社会救助综合制度体系,基本建成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体系。其中: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制度,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基本制度安排;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是扶助解决困难群众相应困难问题的制度安排;临时救助和流浪乞讨救助等急难社会救助制度,是解决临时遇困人员急难问题的制度安排。通过完善政策、整合资源,社会救助范围从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拓展到低收入边缘群体和支出型贫困家庭,社会救助对象认定从单个部门、传统人工核查转变为多部门联网、信息数据核对;社会救助管理从简单、粗放到精准、规范,社会救助工作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更好保障。这十年,全省共有100多万城乡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占到全省总人口的17%。可以说,目前城乡困难群体在生活上遇到的困难问题都有相应的制度保障。

  第二,社会救助政策机制更加健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救助制度日趋完善。进一步健全完善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等制度,持续拓展救助保障范围,落实就业成本扣减和“单人保”政策,明晰家庭收入豁免事项,建立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对象取暖救助机制,做到了社会救助既有力度、更有温度。二是救助机制持续健全。省、市、县三级均建立了社会救助工作领导机构或联席会议制度,有效破解了社会救助工作“部门协调难”的问题。推动建立了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准确掌握救助申请人的收入、财产、支出等家庭经济状况,提升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全面落实主动发现和“救急难”机制,形成主动发现、快速回应、政社互补、急难有救的工作机制。三是保障能力持续提升。连年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标准;低保特困对象审核确认时限由30个工作日缩短到15个工作日;临时救助申请提交佐证资料减少50%,审批时限缩短30%以上。持续推进“物质+服务”社会救助、建+社会救助、异地申办救助等改革创新试点,困难群众救助申请更加方便快捷,多样化、多层次的救助服务需求得到了不断满足。

  第三,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兜底作用。在脱贫攻坚期内,青海省共有40.07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了农村低保或特困供养,占脱贫人口的70%以上。打赢脱贫攻坚战后,我们继续巩固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持续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通过主动申报、入户走访、动态监测等方式,累计摸排110余万困难群众,核定低保边缘和支出型贫困对象30.4万人,将16万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纳入低保或者特困供养,全力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要求,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完善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拓展应用社会救助信息平台,创新优化社会救助服务,进一步织密扎牢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谢谢。

  省民政厅在健全和完善我省老年人、儿童、残疾人为主要对象的社会福利体系方面取得了哪些成就?

  的十八大以来,习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青海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健全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完善残疾人、孤儿等社会福利制度,补齐农村社会福利短板,统筹推进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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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健全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推动老年人高龄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实现了全省全覆盖。截至目前,已分别惠及32万和10万名老年人。强化困难老年人兜底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已有6.6万老年人纳入城乡低保,1.2万老年人纳入特困供养,实现了应保尽保、应养尽养。深化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点为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建立健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独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帮助他们安享晚年。

  二是坚持“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工作理念,不断健全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以发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为重点,逐步扩大保障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各类困境儿童全部纳入关爱服务体系。逐步提高孤儿等特殊儿童群体保障水平,全省集中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保障标准分别从2012年的1000元/人/月和600元/人/月提高到现在的1450元/人/月和1050元/人/月,增幅45%和75%。持续实施孤儿助医助学等福利项目,惠及1700余名孤残儿童,助力300余名孤儿圆了大学梦。全省县级以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实现全覆盖,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两支队伍配备实现全覆盖,村(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达90%以上,有效打通了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服务“最后一公里”。

  三是不断提升残疾人福利。推动全面建立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并实现“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截止目前,两项补贴惠及11.6万残疾人,IM电竞 IM电竞平台其中,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9.99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7.05万人。同时,全面推动开展康复辅具社区租赁试点工作,在西宁市、海东市、海南州、海北州、海西州建成中心服务站点15个,覆盖106个城乡社区,方便广大老年人、残疾人等有需求人员可免费租赁康复辅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开展了残疾人集中照护、精神卫生社区康复等服务,实施了“肢体残疾患者手术与康复治疗”五年行动计划,为残疾人提供手术治疗和康复辅具配置服务。

  下一步,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将持续完善制度,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强化服务、提升水平,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福利制度,为推动特殊群体共享改革成果提供更为有力的支撑。

  十年来,省民政厅在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创新城乡社区治理方面都取得了哪些进展?

  十年来,省民政厅深入学习贯彻习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和来青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增强社区为民便民安民功能,坚定不移把城乡社区基础筑牢筑实。

  一是始终坚持的领导。坚持把的领导贯穿村级民主选举、村级民主协商、村级民主决策、村级民主管理、村级民主监督的全过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加强基层治理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和加强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持续为基层减压减负,城乡社区治理工作取得新成效。十年中通过三次换届选举,全省村(社区)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比例分别达到80.57%和100%,基层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更加充满活力。

  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加强全省村级民主管理和乡村治理的地方立法保障,先后颁布实施《青海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围绕城乡社区治理服务、人才队伍、综合保障等方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青海省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增强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全省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提供制度保障。

  三是队伍结构更加优化。依托村级换届,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目前,全省村(社区)“两委”成员在文化程度、年龄结构、整体功能上实现“一升一降一优”,其中,大专以上学历占10.3%,较换届前提高7.31个百分点;村“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3.31岁,较换届前降低0.53岁;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平均年龄优化至36.46岁,大专以上学历占82.46%。全面实现了国家“双好双强”和省委省政府“三优三强三过硬”的工作目标,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是综合保障更加有力。全面建立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省级奖补机制。十年来累计投入3.9亿元,建设668个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目前全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覆盖率分别达到94%和83%。持续开展实施村(社区)干部能力提升工程,2000余名村(社区)干部得到轮训,政治引领、基层治理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建立城镇社区工作者“3岗17级”和村“两委”“基本报酬+4项补贴”报酬体系,城镇社区工作者平均报酬达到4000元,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报酬达到当地农牧民可支配收入的3倍。

  五是为民服务更加高效。全面建立城镇社区 “一站式、一窗式”服务中心,选树一批优秀社区典型,优化社区服务流程。投入3000万元在西宁市试点推进民政部门购买社区服务工作,为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社区治理搭建平台。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轻社区行政负担。实施城乡社区服务智慧化建设,实现了民生项目供给与需求进行精准匹配。

  六是地位作用更加突显。持续推进基层放权、赋能、减负工作,健全基层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落到城乡社区,开创了新时代统一领导,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生动局面。特别是抗击疫情期间,全省3万多名城乡社区工作者拼搏奉献在防控一线,筑牢社区疫情防控阵地。全省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的规范化、体系化、社会化水平得到提升,机制、队伍和能力建设得到推动加强,覆盖率达到100%,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的十八大以来,省民政厅围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何打算?谢谢。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截止目前全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7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3.3%,较十年前提高了近三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的十八大以来,习立足和国家事业全局,对养老服务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系统阐明了新时代发展养老服务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习强调,推动养老事业多元化,多样化发展,让所有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让每一位老人都能生活得安心,静心,舒心。全省民政系统深入贯彻落实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养老服务工作在政策创制落实、制度机制保障、资金力量支持等方面狠下功夫,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业快速发展,全省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不断改革,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十年的养老服务发展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生活改善提供了可靠的民生保障。

  一是政策体系持续完善。十年来,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进养老服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发展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省级层面先后出台《青海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青海省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若干措施》等规划和制度性文件。省民政厅把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推动社会公共养老服务品质提高的出发点,通过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就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规范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养老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方面出台了37项相关政策措施,是养老服务政策出台最密集的10年。

  二是供给结构持续优化。十八大以来,共超32亿元,组织实施2129个养老基础设施新建、改扩建项目。目前全省共有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30个,较十年前增长13倍,IM电竞 IM电竞平台养老床位数23470张,较十年前增长40倍,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相比“十二五”时期提升了42个百分点;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236家,覆盖率达到46%,农村互助幸福院1384家,覆盖率达到33%。筹资10亿元为全省60岁以上经济困难老年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提供了不同形式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补贴,实现了县级行政区域居家养老服务能力全覆盖。每年为7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超4亿元;为常住本省的老年人给予意外伤害保险补贴,累计参保人数超220万人,是资金量投入最多的10年,是老年人享受实惠最多的10年。

  三是服务质量持续提高。十八大以来,坚持人才是发展的第一要素的理念,累计完成8000余人次培训任务,持续举办全省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为加快养老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可靠支撑。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常态化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扎实开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专项行动,确保了服务对象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体健康。开展养老机构设施星级评定工作,充分发挥星级机构的示范带动作用,划清了质量“基准线”和服务“等级线”,评定“星级”养老机构27家,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5家,农村互助幸福院26家,是养老服务质量提升最大的10年。

  四是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十八大以来,提升养老服务改革创新成效,海东、西宁、海北、海西先后被国家纳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西宁市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获评全国优秀案例。国务院第7次大督查时通报表扬了西宁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相关经验做法在全国推广。去年6月,习在青海考察调研时对西宁市“爱老幸福食堂”给予了肯定。积极筹集中央资金彩票公益金2306万元支持西宁市、海北州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累计完成2442张家庭床位建设任务,累计为2万余人次经济困难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使老年人家庭更加宜居;开展探访关爱服务,让特殊困难老年人有了更多获得感、安全感;这是养老服务模式改革创新最大的10年。

  下一步,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近年来,省民政厅在持续深化改革方面出台、实施了许多的惠民、利民政策。请问,在老百姓特别关注的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果?下一步有何打算?谢谢。

  谢谢你的提问。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婚俗改革和殡葬改革是近年来全社会都很关注的话题。

  婚姻登记是我们民政部门最传统的业务之一,民政部门除了履行婚姻登记职能外,逐步将业务范围拓展到了婚姻家庭辅导、结婚颁证仪式、婚俗改革、培育良好家风家教等方面。

  一是加快婚姻登记场所规范化建设。明确了县级民政部门婚姻登记职能,并在县级婚姻登记处配套建设了结婚登记室、离婚调解室、婚姻家庭辅导室、档案室、候登大厅、颁证大厅等“四室两厅”的功能室。在婚姻登记过程中增加了颁证、誓词宣读等流程,创新开展集体颁证仪式、集体婚礼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婚姻登记当事人的仪式感、幸福感和神圣感。

  二是加大婚姻登记信息化、数字化进程。全面实施婚姻登记历史档案电子化工作,完成档案扫描120万份,推动实现了西宁市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建立了婚姻登记信息与住建、司法、发改、人社、公积金管理等部门的信息共享互通联动机制,方便了群众办事、查询。

  三是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工作。依托社会组织在西宁市、海东市各县区开展“提升经营幸福家庭能力”项目试点工作,帮助婚姻登记当事人及早进入婚姻状态,培养婚姻意识,增强婚姻稳定性,降低离婚率,较好发挥了家庭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

  殡葬事关千家万户,是民生保障的重要一环,的十八大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习对殡葬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各项改革工作取得了实效。

  一是制度体系基本建成。省级建立殡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市(州)、17县(市、区)建立殡葬管理工作(殡葬改革)联席会议(领导小组),为推动殡葬管理改革、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等工作落实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出台青海《关于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编制《青海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救助制度,出台节地生态安葬政策。

  二是殡葬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全省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县级行政区域覆盖率已达到93%,能够保障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城乡困难群众按照惠民殡葬政策,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已做到政府兜底、费用全免,41个县(市、区)已将基本服务范围扩大到了本地户籍居民。省级殡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实现了部省市县乡五级纵向贯通、民政部门与殡葬服务机构横向互联。

  三是设施建设管理全面加强。积极争取殡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资金,“十三五”以来,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21亿元,新建、能力提升各类殡葬公共服务设施27个。

  四是惠民生态安葬快速发展。目前,全省惠民殡葬政策已覆盖85%的户籍居民,累计发放惠民殡葬补助资金2800余万元,惠及5.1万人。节地生态政策出台三年来,选择节地生态安葬的群众每年呈倍数增长,已累计为2954名群众发放奖补资金863万元。惠民殡葬政策兜住兜牢了群众基本殡葬服务的底线。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体现了和政府以及群众在生态保护“国之大者”和实施“一优两高”战略中的责任担当。

  五是丧葬礼俗改革稳步推进。推行火葬改革土葬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省级层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意见,西宁市出台《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海东市出台全国首部《移风易俗促进条例》,对村(社区)殡葬移风易俗提出具体要求。在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中,总结形成了移风易俗的“海东样板”、散埋乱葬治理的“平安经验”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监管的“门源流程”。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环保理念,把殡葬事业作为关乎群众生活的一件大事来抓,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认真回答办好群众身后事、实现“逝有所安”时代课题。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提问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领导,感谢各位媒体朋友,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