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境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券的公告》,本次债券拟面向合格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5亿元(含25亿元)。现将发行规模更新为:本次债券拟面向合格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含 4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可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者回售选择权。本次债券的具体品种及期限根据本次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于偿还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同意公司采取如下措施,并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设置回售或者赎回条款、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和配售安排、上市地点、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的募集资金用途范围内确定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等事宜 ;
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等)及根据适用法律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